输电线下搭建棚架车间?法院:限期拆除
2023-11-24 16:27:30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马志军 | 作者:蔡 艳 | 点击量:9938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蔡 艳)输电线下搭建钢制棚架车间,是否应拆除?日前,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审结这起排除妨害纠纷案,判决某步公司限期十五日内将辖区某村35千伏瞭河楚线高压供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钢制棚架车间拆除。

原告国网某供电分公司35千伏瞭河楚线建成,被告1某远分公司于2020年未经批准在瞭河楚线下搭建钢制棚架车间,部分车间顶部与导线距离不足1.5米,35千伏瞭河楚线40#杆位于生产车间内。该车间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有铲车及自卸车进出作业,对瞭河楚线40#杆产生重大安全隐患。另,被告2某步公司认可其于2021年将某远分公司场地及设备整体收购,现该场地实际经营者为某步公司。

该院经审理认为,案涉输电线路合法审批建设在先,钢制棚架车间建设在后,钢制棚架车间与输电线路的垂直距离已经严重短于安全距离,严重危害电力设施。原告国网某供电分公司排除妨害请求权成立。案涉钢制棚架车间位于被告某步公司生产经营的厂区内,该车间已经由某步公司从某远分公司处收购,某步公司为权利义务承继方。故该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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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审:许新文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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